为进一步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工作的通知》。
明确项目指导价包括“毛坯价”和“最高装修价”两部分,对已批准销售的含精装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精装修价格纳入项目总价之内,并在销售价格公示中明确“已包含装修”。最高精装修价格不得超每平米6000元。
新房批准价不得超上一年度同地段新房网签价
按照深圳房地产调控政策相关规定,深圳预、现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批准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至今同地段、同类型新房的网签价格。
根据项目所在位置,选取同区域范围内周边不超3公里的同类型、同品质的在售或已批售未网签新盘进行比对,选取新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个。若同片区新盘无法满足可比要求,可按照“同片区-同街道-同行政区”的优先顺序扩展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对于待入市项目的价格测算,原则上以新盘网签价格为测算依据,具体测算流程如下:第一,原则上预售项目选取预售网签数据进行参考;现售项目选取现售网签数据进行参考。第二,原则上选取上一年度至今的所有同质可比新盘的网签数据。对于在上一年度之前审批的预售项目,若网签数据小于等于50条,不做参考;对于上一年度至今审批的预售项目,若网签数据小于等于50条,则直接参考其备案均价。
商务公寓价格指导规则与住宅相同
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两次申请价格备案时间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原则上按照前期备案价格进行批复。若申请价格备案时间间隔超过一年,可按照定价指导流程重新申请备案价格审批,但应优先参考前期项目的网签价格。
商务公寓的价格指导规则与住宅相同,但对于周边无参考楼盘的商务公寓项目,可综合考虑项目品质与特点,采用所在区域新建商品住宅与商务公寓的销售价格进行折算处理,原则上采用同时期、同项目的商品住宅与商务公寓网签价格的比值。
此外,对于预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转现售的,原则上备案价格不得向上调整。零星销售的尾盘项目,原则上由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前海管理局自行审定,并在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最高装修价不得超每平米6000元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销售管理,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对深圳新房市场的价格水平造成影响,《通知》要求,各区住建局在审查项目装修、装饰材料的基础上,对精装修价格进行总体把控。原则上,精装修项目价格核定需按照工程造价方法进行核算,由区造价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