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发掘立项—优化升级—迭代培育—创业孵化”的工作思路,现将2024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正式立项暨中期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优秀项目推选工作
1.验收对象:2022年12月预立项且2023年5月通过正式立项的项目、往年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2.验收内容:院系对照项目申报书和研究任务,重点考察项目完成情况、成果水平和创新性,审核验收依托项目所取得的专利、论文等项目成果材料。
3.申请结题流程:团队负责人登录华北电力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s://cxcy.ncepu.edu.cn/,在“用户中心”-“我的大创”中,选择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完成“成果录入”,并填写“项目结题-申报信息”(包括填写已报销金额,是否申请迭代,是否申请成为优秀项目,上传“结题报告书”、“创业计划书”和“优秀项目成果材料”)。根据项目成果,项目团队可以申请成为优秀项目,并填写相关材料。
4.迭代项目推荐:院系按照“发掘立项—优化升级—迭代培育—创业孵化”思路,对本次验收中成果创新明显,具有进一步研究成长为大成果或具有进一步研发可以市场化转化的潜力项目,可推荐作为后续迭代培育项目。请各院系在验收时一并推荐,并在“结题验收汇总表”内进行备注。
5.优秀项目推荐:优秀项目指项目具有代表性成果,如依托项目发表的学生一作的高水平论文、学生为发明人的专利、具有展示性及创新性的实物、参加过高水平学科竞赛并获奖等。为选拔报送全国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年会优秀项目,请各院系推荐3-5项优秀项目。优秀项目需填写“优秀成果报告”、“优秀项目推荐表”并提交至院系,院系汇总后统一上报工创中心。
二、正式立项暨中期检查并定级工作
1.检查对象:2023年12月预立项项目。
2.检查内容:对预立项项目开展正式立项暨中期检查工作,检查通过者给予正式立项,并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确定等级。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等,审查依托项目所取得的专利、论文等项目成果材料。
3.申请正式立项流程:各项目团队根据项目研究进展准备相关材料,负责人登录华北电力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s://cxcy.ncepu.edu.cn/,在“用户中心”-“我的大创”中,选择申请正式立项的项目,完成“成果录入”,并填写“项目结题-申报信息”(包括填写已报销金额、上传“中期检查报告书”和“创业计划书”)。
4.项目信息变更申请:申请正式立项暨中期检查的项目,可在院系组织答辩前,申请变更项目信息。负责人登录华北电力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s://cxcy.ncepu.edu.cn/,在“用户中心”-“我的大创”中,选择需要变更的项目,完成变更申请。
注:如项目名称需要变更,需联系院系负责教师,在管理端进行修改。如项目成员、指导教师需要修改,可直接在平台上提交修改申请,指导教师、院系、学校同意后方可修改。增加项目成员时,必须保证成员未参加过该批次大创项目。
5.检查结果:对于进度过慢、成员态度消极的项目,院系应予以终止。
三、其他注意要求
1.请各院系管理员登录双创平台审核验收以上材料。并于5月24日前将结题验收汇总表、优秀项目推荐表、优秀项目成果报告、正式立项暨中期检查汇总表上报至gczx@ncepu.edu.cn,将以上材料(除优秀项目成果报告)纸质版经院系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楼B208。
2.项目评审答辩方式不应从简。预立项申请、延期结题验收均以项目团队PPT汇报,评委提问的答辩方式进行。请各院系提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地点报工创中心。
3.增加学生代表参与评审工作。各院系在答辩过程中,每组(场)增加2名优秀学生代表参与评审工作。遵循回避原则,参与大创项目的学生不得担任学生代表。项目成绩=教师评委平均分×80%+学生代表平均分×20%。项目评审成绩应留存备案。
联系人:王绚,联系电话:7525595。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项目成果报告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项目推荐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保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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