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1月13日消息 今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3950 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教育部答复 “关于规范汉语用语承续传统文化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IT之家了解到,教育部在《答复》中表示,语言文字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正确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基础性作用,也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正如您所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语言文字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既出现了一些可以反映时代特征、传播正能量的新词新语,如 “给力”“点赞”“硬核”等,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的误读误写误用现象,如 “人艰不拆”“十动然拒”等生造晦涩的词语,甚至是一些低俗的语言,对网络生态环境,以及社会语言生活和文化安全产生了不良影响。对此,教育部、国家语委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引导。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
一是在《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 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将 “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指出要推动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要引导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纠正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发展。二是专门成立语言文字立法课题组,着手研究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和实施办法制定工作,在修订草案中对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通过评估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行业系统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常规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和对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现象的治理整顿,尤其是进一步加大对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监管,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
二、开展监管监测,加强规范引导
近年来,教育部、国家语委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引导。如与广播电视总局建立合作机制,对广播电视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成立平面媒体、有声媒体、网络媒体、教育教材语言文字使用监测研究中心等,委托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协会开展报刊、政府网站、网络语言等的监测研究;与文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高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在文明城市评比、图书质量管理中,对文化、信息产业等部门提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由国家语委牵头,与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民政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务院新闻办、新华社、中科院共同组成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密切关注社会各领域已有的和新出现的外语词及中文译名应用动态,定期向社会公布推荐使用的外语词规范中文译名。
三、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为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性作用,教育部、国家语委推进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广泛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实践活动。如连续五年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办 “中国诗词大会”,全网收视超过 30 亿人次;举办两届包括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系列赛事的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建设 “中华经典资源库”,制作完成五期约 1.2 万分钟的诵写讲视频资源;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建设 “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打造高标准、高品质的 “有声语文教材”;每年开展经典诵写讲专项师资面授培训、实施万名教师网络专项培训计划,提升教师文化素养和教学水平等,通过多种方式引领社会大众热爱祖国语言文字、亲近中华文化经典、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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